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单价: 面议
起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所在地: 默认地区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0-12-19 03:25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以绿色司法为引领,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浙江省政法系统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在东海之滨描绘出一片动人的检察“蓝天”。

  一、融入地方大局,强化“绿色服务”。查处了乐清市环保局原局长张建义等腐败案,营造良好政务环境;设立驻工商联检察服务站,服务2800余家企业,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检察工作与地方大局和谐共振。

  二、注重文明规范,开展“绿色办案”。探索开展“诉前会议”,在全国率先出台《刑事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实施办法》,大力推进司法办案公开。

  三、破除工作瓶颈,推进“绿色创新”。化解案多人少等工作瓶颈,推行“三集中三简化两重点一监督”公诉模式,出庭时间节约60%以上,有效缓解办案压力。

  四、强化人才保障,打造“绿色队伍”。实施“乐检之星”评选、青年干警辅岗等制度,多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标兵”等荣誉,人才强检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绿色司法为引领,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开展,取得良好成效,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浙江省“先进基层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政法系统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国家、省级以上荣誉,检察机关在代表、委员及人民群众中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东海之滨的乐清描绘出一片动人的检察“蓝天”。

  坚持把党委政府认同感作为衡量检察工作质效的重要指标,突出办案重点,优化办案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切实抓好执法办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执法办案情况,对G20峰会前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并书面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参阅,获批示肯定。强化信访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工作,联合市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检察工作站,出台《律师参与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和代理申诉制度实施办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先后查处了住建系统违章建筑领域、乐清市环保局原局长张建义等系列窝串案、大要案,在乐清党政系统及社会面上都形成了极大的反腐震慑力。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对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刑罚执行的监督,以及行政执法的监督。其中刘凡金强奸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和“全省检察机关精品刑事抗诉案件”;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政府法制监督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对教育培训机构和出租车领域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积极保障非公企业健康发展。通过与市工商联签订合作协议,设立驻工商联检察服务站,联合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出台院领导联会驻企制度,坚持“轻拿轻放”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企业犯罪预防活动等系列举措,打出组合拳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截至目前,服务工作已覆盖至全市12家商会(协会)2800余家会员企业,举办专题讲座5场,向300余家企业分发“预防微课视频”视频光盘和宣传册等资料1600余份,该项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完善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办理机制,推行“捕诉监防”四位一体办案模式,设立“检·爱”工作室,积极构建企业、社区、学校和异地帮教相结合的社会化帮教体系,联合市司法局建立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治教育机制。今年上半年,该院未检科还被最高检评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做出贡献的集体,办理的支持未成年人向刑事被害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大力推进犯罪预防工作,全面落实同步介入预防、庭审观摩、行贿档案查询等职务犯罪预防各项制度,认真开展环保、扶贫惠农领域等专项预防工作。积极探索农村干部犯罪预防,依托全省首个“农村干部犯罪预防基地”,以案释法,对乐清农村干部开展法治教育、犯罪预防,先后共组织柳市、北白象、乐成、翁垟等镇街401个村(居)农村干部及家属约960人次接受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该项工作先后获得省、市多位领导肯定。

  始终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自觉把规范、理性、文明办案理念贯彻执法办案全过程,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一是强化非法证据排除工作。通过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机制、细化客观证据审查标准,制定《律师参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程序办法》,联合法院出台《庭前会议制度》,建立公诉提前介入引导自侦办案取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工作机制,严守防范冤家错案底线次探索开展诉前会议工作,更加注重构建发挥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前的刑事诉讼“小三角”中的主导核心作用,尽早发现排除关系到案件定罪量刑的关键问题,尽量避免带病起诉。二是强化警察出庭作证工作。2015年,联合法院、公安在全国率先出台《刑事案件警察出庭作证实施办法》,先后共在11件公诉案件庭审中申请警察出庭作证,出庭警察达21人次,有效提升证据审查、示证质证等能力,做法得到中政委、最高法院充分肯定。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办案公开。以司法办案公开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案件不捕不诉公开听证制度》,使案件听证范围扩大至信访矛盾的化解。目前已公开听证9件33人,公开宣告4件15人。通过把听证会现场开到村居民社,让更多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有效提高检察公信力。

  积极应对案多人少矛盾,陆续推出系列举措,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有效缓解办案压力。联合法院推行简易程序案件“三集中三简化两重点一监督”公诉模式,使出庭时间节约60%以上;在全省率先建立电子文本证据移送平台,利用专线在公检法直接传输案件相关电子文本证据,实现文本证据审查、庭审展示电子化,证据摘录时间减少30%以上。今年,进一步出台公诉案件专业化分类办案、简易程序案件适用表格式审查报告等制度,在现有人员结构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分类专业化办案、简化办案程序,有效提高办案效率。目前,该院公诉部门已成立五个专业化办案组,分别专门办理侵财、侵犯人身权益、赌博、贩毒、危险驾驶等案件,并制作了侵财类等6种统一格式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表格,将审查报告简化、表格化,实现要素化审查方式。此外,该院还积极探索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已对1件轻微刑事案件开展认罪认罚量刑协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把建设高水检察队伍作为践行绿色司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积极应对“员额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乐检之星”评选、青年干警辅岗、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周一夜学”等各项制度,注重以实务为导向,着力培养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水平高的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尖子。通过联合国内著名高校组织全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省级、温州市级公诉观摩庭、不定期组织模拟庭审实训、辩论赛、演讲比赛、文书评比等专项业务技能培训,大力提升侦查办案、侦查监督、证据审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方面的能力。去年以来,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各1人。同时,注重队伍作风建设,于今年初专门出台了《内设部门巡查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巡查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并督促整改制度建设和落实、执法办案规范化、廉洁自律、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

举报 收藏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审核
浙ICP备2021030705号-9